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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交社保只交工伤?合法!
4月1日开始执行!
一般来说,为了保障公司的用工成本和公司内部人员稳定,非劳动关系的员工,公司可以选择不缴纳社保。但这些人一旦发生了工伤,公司则需要买补充工伤险。这个方法可以最大程度的减轻公司风险,减少公司损失。
但是2021年4月1日,广东省调整策略,允许单位给“特定人员”单独购买工伤险,试行期2年!
“特定人员”主要包括:
1、在从业单位工作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包括已享受和未享受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2、已享受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津贴或病残津贴人员
3、实习学生(包括签订三方实习协议或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实习学生和从业单位使用的勤工助学学生)
4、单位见习人员
5、在家政服务机构从业的家政服务人员等未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简称从业人员)
此外,《办法》将村(社区)两委人员,提供网约车、外卖、快递劳务等新业态从业人员,依法组建的志愿服务组织招募从事特定公益活动(应急救援、公共卫生防控、大型活动等)的志愿者等特定人员也纳入了参保范围。
此政策为自愿,还是强制?
一、单位是自愿选择,还是必须购买?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主要实行“五险统征”的参保模式。鉴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实习学生等从业人员未与从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办法》规定从业单位可按“自愿参保”原则选择为未建立劳动关系的上述从业人员单项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
也就是说,非劳动关系特定人员并未要求“五险统征”,遵循“自愿”原则可选择单项参加工伤保险,参保人员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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